戈阿己(目擊其審單)
【原文】康熙己酉,昆山戈阿己,淫一邱氏婦,時往焉。一日曰,我殺汝夫,何如。婦怒,止之。其夕竟操刀往,妻不覺。乘暗揮刃,適邱如廁,誤傷其女。邱聞之官,戈戮于市。[按]奸人之妻,反惡其夫,只此一念,天網難逃。
【譯白】康熙己酉年,昆山戈阿己,與一邱氏婦私通,兩人時常相會。一天戈阿己說:“我干脆殺了你丈夫,怎么樣?”婦很生氣,阻止他這么干。當天晚上,戈阿己竟帶刀往邱氏家,婦沒有察覺。戈阿己趁天黑揮刀砍去,恰巧邱去廁所,結果誤傷其女兒。邱告到官府,戈阿己被斬首示眾。[按]奸人之妻,反嫌惡其夫。只此惡念,必然難逃上天懲罰。
摘自《安士全書》欲海回狂:戈阿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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