勸塾師(共二則,一法一戒)
【原文】敗名喪節之事,尚不可行于市井,況儼然自命為先生,范生徒于禮義者哉。寧失之板,毋失之圓。寧使人指為樸訥書生,不使人目為風流才士。則庶幾矣。
【譯白】喪失節操、敗壞名譽之事,市井俗人尚不應做,何況是每天以禮義、道德規范學生之先生呢?寧可失之于古板,不可失之于靈活。寧可被人指為不善言辭之書生,不可被人看作瀟灑風流之才子。這才算是盡到了自己之責任。
摘自《安士全書》欲海回狂:勸塾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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