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人類欣逢吉事,眾生對泣哀鳴。微軀定是享嘉賓,一夜千翻凜凜。誰料業緣會遇,怨家次第相尋。披毛戴角口無聲,俯首牽來就刃。
◎好生者,位居通顯,遇當道吉慶事,可以他物代稱觴者,代之。
◎遠處紳宦來訪,宜以字畫古玩,及種種善書投贈。必難已于設席,勿害生命。
◎官府往來,所具敬儀,不宜將活物備用。
◎父母壽誕,親友斂貲稱賀,宜將眾分,作一善事,仍列眾友芳名。
◎祝壽一事,原系末世澆風。古者年逾甲子猶不稱賀,況三四旬乎。茍不能違俗,必俟六旬以上,十年而后一慶,可也。
◎親友或將應試,或將赴任,或將服賈,不無餞別之義。能以厚贐代宴〖贐(jin),臨別時贈送的財物】,彼此得福。
◎遇親友吉事,在于得已,不必奔走稱賀。若吉事屬己,亦勿遍揚于外。
◎士人應鄉,會試,多有親朋斂金,禱于文昌,關帝者。明理之士,宜固卻之。
◎家中遇種種吉事,不得已設酌,宜定于幾簋【篕(gui),盛放食物的器皿〗。若適當朔望之辰,概用精潔蔬果。
◎江北宴客,席中必有三四簋蔬,不惟取其惜福,兼之便于持齋親友,此法最善。好生者,宜仿而行之,以維風俗。
◎遠地親友遇吉事,不得已而往賀,勿多隨僮仆,輿人,舟子。
◎親友特設相招,當于幾日前,先向彼使說明。或托言齋期,或托言止食三簋,或托言特殺不食,亦免無量殺業。
◎赴宴他家,若為我廣殺物命,好生者宜投箸而起,一揖而退。
◎親友如遇疾病,好生者不必作醵斂分【醵(ju),湊錢〗,殺生媚神。倘有他友斂分于吾,宜曉之以佛言,示之以因果,懼之以鬼神不享非禮,告以死生各有定分,令彼憬然自返為第一。
◎富貴之家納妾,其往來無恥之徒,漸有設酌稱賀者,此風慎不可長。
【譯白】人逢喜事精神爽,眾生對泣哀鳴悲。命微身危宴嘉賓,漫漫長夜戰兢兢。因緣成熟再相遇,怨家次第找上門。披毛戴角不能言,低頭被牽來還命。
◎好生之人,身為朝廷命官,凡遇朝中執政者有吉慶事,饋送賀禮若可用其他禮物代替酒肉的,即以他物代替。
◎若有遠處紳宦來訪,應以字畫古玩,及種種善書贈送。若萬不得已要設席款待,不可傷害物命。
◎官府往來,互送禮物,不應將活物用來送禮。
◎父母壽誕,親友湊錢稱賀,應將眾人之錢,拿去做善事,仍列眾人的芳名。
◎祝壽一事,原屬末世浮薄風氣。古代人年過甲子(六十歲),猶不稱賀,何況三四十歲呢?若不能違俗,也一定要到六十歲以上,此后十年一慶即可。
◎親友中有人將參加科舉考試,或將赴任,或將出外經商,常設酒席餞別。若能改用豐厚財物饋贈,代替設宴餞別,彼此都能得福。
◎遇親友吉事,若能省卻的,盡量不必奔走稱賀。若自己有吉事,也不必張揚于外。
◎讀書人將參加鄉試、會試,常有親朋集資,備辦牲禮向文昌帝君,或關圣帝君禱祀。明理之人,應堅決阻止。
◎家中遇到種種吉事,不得已需備辦酒席的,應酌定幾簋素食。若剛好遇上初一十五,應該全部用精潔的薇果。
◎江北地區設宴請客,席中必有三四篕素食,不僅為惜福,且便于持齋親友。此法最善。愛惜物命者應仿效施行,以開化風俗。
◎遠地親友家有吉事,不得已而前往祝賀,不多帶僮仆及隨從。
◎親友若特意設宴招待,當于幾天前,先向對方說明,或托言正值齋期,或托言止食三簋,或托言不食殺生之肴饌,也可免無量殺業。
◎赴宴他家,若主人為我廣殺物命,好生者應放下筷子而起,向主人一輯而退。
◎親友如遇疾病,好生者不必跟隨他人湊錢設祭,殺生榻神。若有他友向我收取份額,應以佛教因果道理曉示他們,鬼神不享非禮之祭,向其說明死生各有定分,使其能有所醒悟而自動放棄殺生設祭。
◎富貴之家納妾,其往來祝賀的無恥之徒,漸有設酌稱賀的,此頹風萬不可助長。
摘自《安士全書》萬善先資:慶賀部
看網友對 慶賀部 的精彩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