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業重難救之疑(凡六辨)
【原文】問,物類烹割,勢所難逃。我縱不殺,必有殺之者。不殺何益。?答,物罪固不可逃矣,己罪獨不可逃乎。因不可逃而殺之,與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。獨不思物類前生,亦執不可逃之見,以致今日不可逃也。奈何處可逃之地,不思早自逃乎。
【譯白】問:“物類既遭捕獲,必定難逃屠宰烹煮之命運。我縱然不殺,必有他人殺。即使我戒殺了,又有何用?”?答:“物類之罪報固然不可逃脫,難道自己之罪業也不可以避免嗎?若因其不可逃脫而殺之,自己也將與它們一樣同受不可逃脫之罪報。須知物類前生,也是持此不可逃脫之知見而殺物命的,以致自己今日也落得不可逃脫之命運。為何現今處于可避免造殺業之地,而不及早考慮逃脫將來被殺之命運呢?”
【原文】問,世間物命,類多欠債相償,殺之何罪。?答,物命償債,理所固然,但有對受殺果,不對受殺果之分耳。對受殺果者,前世彼曾殺我,今怨對相逢,理當酬我也。不對受殺果者,前世他人曾被其殺,今業報雖至,不當酬我也。世人一宴之時,牲肴數品。一盤之肉,細命百千。安得盡取對受者而殺之。故知取償于宿世者,千中希得一二。而借債于來生者,比比皆然也。言念及此,良可畏矣。
【譯白】問:“世間物命,大多是前世欠命債,今世來償還的,殺它們有何罪呢?”?答:“物命償債固是理所當然,但其間有對受殺果、不對受殺果之區別。所謂對受殺果者,前世他曾殺過我,今世怨家對頭相逢,理當其以命償我。所謂不對受殺果者,前世他曾殺別人,現今業報雖然現前,但不當以命償我。每見世人吃一頓飯,備有數種牲肴。一盤之肉,斷送細命百千。怎能保證所殺的都是對受者?實際上該還你命債的大概千中難得一二,而欠下眾生命債的則比比皆是。想到此,實可畏懼。”
【原文】問,不對受者殺之,固當有報。若對受者,一往一來,殺報已盡,庸何傷哉。?答,子不見市人相毆乎。此以杖來,彼以杖往,兩拳迭下如雨。曾見一往一來之后,各各束手平心乎。菩薩于未來世因緣,洞若觀火,所以遇怨仇而不報也。
【譯白】問:“殺不對受之物命,將來固然當受報應。若殺的是對受物命,一往一來,殺報已盡,又有何不當?”?答:“你見過當街打架的嗎?我一棍打過去,你一棍打過來,兩拳交加如雨點。誰曾見過你打我一下,我還你一下,然后就各自心平氣和而住手的呢?菩薩對未來世之因緣果報,看得清清楚楚,所以即使遇見怨家仇人,也決然放棄報復之念。”
【原文】問,佛言有生之屬,或多宿世父母六親。有何證驗,而忍作此想。?答,六道眾生,無量劫來,輪回不已。若以一劫論,其數無量。安見目前一切,與吾無關耶。汝作是想,猶且不忍。倘不知而殺,或見殺不救,獨何忍乎。所謂不能三年之喪,而緦(si)小功之察矣〖古代喪服依親疏分為斬衰,齊衰,大功,小功,緦麻五種,稱為五服。其中斬衰是子為父所服,服期三年,于五服中最重。小功較輕,服期五個月。緦麻為五服中最輕的,服期三個月】。
【譯白】問:“佛經上說,一切眾生,多是宿世父母六親眷屬。有何證據而忍心作此想?”?答:“六道眾生從無量劫以來,一直都在六道中輪回不休。每經一次生死,即有一世之父母六親眷屬。若以一劫而論,經歷過無量數生死,自然即有無量數之父母眷屬。誰能否認眼前所見之一切眾生,與你毫無親緣關系呢?你將眾生當做父母六親想,尚且于心不忍。若因改頭換面認不出而殺之,或眼見其被殺而不救,難道就忍心嗎?如《孟子》中所說:‘縱使不能服三年之喪,也該服數月緦服小功之喪啊!’”
【原文】問,宿世六親既多,則墮于異類者亦多。但既為六親,定然與吾有緣,縱墮異類,未必死于吾手。?答,爾亦知六親亦從怨對中來乎。吾蒙其惠者,彼酬吾債也。彼蒙吾惠者,吾酬彼債也。縱或至親骨肉,得從善緣相聚,又因愛之過深,未免責望過切。責望不已,繼以憤怒。憤怒不已,兩生嫌隙。第一世少有嫌隙,即種第二世仇怨之本。第二世既成仇怨,即種第三世相食相誅之本,而其間強凌弱,大吞小,無所不至。須知仇怨之根,皆從親起。人若無親,即無怨。無怨,亦無親。怨親者,對待之勢,輪回之本。如來教人怨親平等,其旨微,其利溥矣。
【譯白】問:“過去世之六親眷屬既多,其中墮入畜生道的必然也很多。但既曾經為六親,肯定與我有緣,縱然墮為畜生,未必一定會死于我手。”?答:“你知道六親也有從怨家對頭中來的嗎?”我受他們恩惠的,是他們來還我債。他們受我恩惠的,是我該還他們債。即使至親骨肉,有善緣才能相聚,又往往因愛之過深,有時未免責望過切。責望頻繁,即會產生憤怒。憤怒過多,彼此難免造成嫌隙。第一世稍有嫌隙,即種下第二世仇怨之根。第二世既成仇怨,即種下第三世相食相殺之根,而其間以強凌弱,以大呑小,無所不至。可見仇怨之根源,皆由親而生起。人若無親,即無怨恨。無怨恨,也就無親。怨與親,一直是相互對待之勢,也由此而演變為生死輪回之根本。佛教人怨親平等,實具深刻意義,若能由此而斷除生死根源,其利益更是廣大無比。”
【原文】問,見人殺生,雖發救度之愿,而力不從心,奈何。?答,默持一切神咒,或稱佛菩薩名號,或代其發懺悔心,出世心,則被殺之物,自然受益。
【譯白】問:“見人殺生,雖發救度之愿,而往往力不從心,該如何是好?”?答,可在心中默持神咒,或稱念佛菩薩名號,或代它們發懺悔心、出世心,則被殺之物命,自然能受益。
摘自《安士全書》萬善先資:釋業重難救之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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