▼下附征事二則
為膳殃兒(出自《廣仁錄》)
【原文】常熟有人,善鳥銃〖鳥銃(chong),打鳥用的火槍〗,所殺無算。年四十,產(chǎn)一兒,頭面端正,心甚愛之,因悔前非,不復打鳥。兒長就塾,為膳師故,復理前業(yè)。年余,子患痘,滿身發(fā)紫泡,皮肉焦爛,毛孔皆出鐵珠而死。[按]鐵珠從何而來,豈非一切惟心造乎。
【譯白】江蘇常熟有個人擅長用火槍打鳥,所殺無數(shù)。到四十歲時,生一個兒子,相貌端正,自是非常疼愛。偶然良心發(fā)現(xiàn),為以前殺生而感后悔,決心不再打鳥。兒子長大入塾就讀,為款待老師膳食,又開始打鳥。過了一年多,兒子患痘瘡,滿身發(fā)紫泡,皮肉焦爛,毛孔中冒出鐵珠而死。[按]試想毛孔中鐵珠從何而來。色不是一切唯心造嗎?
摘自《安士全書》萬善先資:為膳殃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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