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附征事二則
七星救焚(出自《勸懲集》)
【原文】常熟奚浦錢氏,聚族而居。有小四房者,素奉斗,姑媳孀居。正德丙寅,其房旁失火,延燒三晝夜。恍惚見朱衣者七人,于檐前舉袖一麾,火光隨滅。四面皆成灰燼。[按]普門品云,設入大火,火不能燒。即此可信。
【譯白】明朝江蘇常熟奚浦錢氏,同宗族人居住在一起。有一家小四房者,平常敬奉北斗,婆媳都是寡婦。正德丙寅年,其鄰居失火,大火漫延,燒了三天三夜。眼見就要延燒到此家了,恍惚之間見到七位穿紅衣袍之人,在屋檐前,舉起寬大的衣袖一揮,火光即熄滅了。周圍四面都成了灰燼。[按]《普門品》上說:“設入大火,火不能燒。”由此可信。
摘自安士全書《文昌帝君陰騭文》廣義節錄:七星救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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